一、推荐名额:
各分党委可推荐1个基层党组织,推荐对象可以是学院分党委,也可以是学院基层党支部。
二、推荐条件:
推荐对象应符合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,能坚决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指示,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,组织严密、靠前指挥、措施得力,并为疫情有效防控作出突出贡献。
推荐单位:
序号 | 党组织全称 | 备注 |
1 |
备注:1.每个推荐对象准备最突出的1-2件事的事迹材料,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;2.备注栏内请注明推荐对象以往获得的校级以上荣誉,如2018年,绍兴市先进基层党组织。
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格式:***分党委(党支部):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。(100字)
【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0年3月2日14点,逾期视为弃权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