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大教职工、同学们:
你们好!文明是校园的精神底色,文明交通是展现校园文明的重要窗口,优良的交通秩序体现校园的文明程度。安全、文明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。
在此我们倡议:
安全骑行,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。
不驾驶超标或者来历不明的电动自行车。根据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道路行驶,请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及时更换成国标电动自行车。电动自行车应主动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,并安装车牌。
文明骑行,主动养成交通自律习惯。
校内外骑车应主动佩戴头盔,并系好固定卡扣,不应擅自改装电瓶车,擅自加装遮阳棚、遮雨棚等,校内外骑车做到一车一人,严禁搭载十二周岁以上的人员。
按规停放,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。
停放电动自行车时,不占用、堵塞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,在停放区内整齐摆放;电动自行车要在规范充电点集中充电,不私接电线,时刻筑牢消防意识。
交通安全无小事,交通安全事关我们的生命安全,希望广大教职工、同学们能引起重视,为了自身安全也为了他人安全,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建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!
校大学生治保会
2024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