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
各部、处、室,各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电动车管理,有效降低交通、火灾安全隐患,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,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感、幸福感,现对校园内现有电动车进行信息采集。
一、关于车辆信息采集
(一)采集对象:校园内师生员工、家属、外来经营户等的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,能实现电助动、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;
(二)采集时间:4月1日—4月15日;
(三)采集目的:为做好车辆识别信息牌照制作提供基础数据,以进行实名登记、实名管理。(采集信息严格保密)
(四)采集方式:学生车辆信息由各学院负责采集,教职工及家属车辆信息由各单位(部门)负责采集,进校第三方企业、经营单位等车辆信息由监管部门负责采集。采集表纸质版盖章后于4月16日前报送至两校区保卫处(警务站),电子版发送张涛老师OA邮箱中,其它事项可联系保卫处张涛老师(0575-89176099)。
二、关于车辆登记上牌
根据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,凡是未依法登记上牌的车辆不准上路骑行。请未取得交管部门发放牌照的尽快去交管部门办理,否则不予办理校园牌照。
附件:威尼斯电动自行车信息排摸表(模板)
保卫处
2024年4月1日
威尼斯电动自行车信息排摸表(模板)